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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尤美女於上周公開宣布,將於12/22當周審議婚姻平權法案,這將是台灣史上第一次,國會正式審議同志伴侶可否平等享有婚姻權。鑒於此為促進社會民主之進步,確保不同世代及道德信念族群之和諧相處,下一代幸福聯盟就立法院審議「民法第972條」等婚姻平權法案表達嚴正反對立場,並要求於修憲中將婚姻家庭親屬之制度納入憲法明文。

下一代幸福聯盟特發此聲明稿,冀望尤美女委員能夠聽見台中「下一代幸福聯盟」的聲音,盼能取得溝通平台,切勿造成社會對立與紛爭。四點聲明如下:

1.訴諸人民公投,才是人民當家
我國憲法明定,人民享有言論自由、創制立法等權利。基於此提案實屬影響社會民生之重大政策,為避免激進立委的黑箱作業,故要求依法訴諸全國性公投,由人民行使創制權利。

2.譴責對現行婚姻美德之謬誤誹謗
台灣現代社會雖然呈現多元包容文化,但對於相關行為,大都歸類為個人私下行徑。台灣,並無法律禁止,同性人士間之性行為或是共同生活,依照我國法律認定,非親屬亦可被視為以共同生活之「家人」。
婚姻與家庭親屬制度乃屬社會形成與文明延續發展之最重要基礎,婚姻關係連結夫妻家庭互成親屬,且為相互扶持及延續血脈,而承擔更多義務。社會有心人士主張「婚姻不平權」實屬誹謗傳統美德之謬誤途說。

3.譴責修法提案對於國民之人格抹殺,及混淆國民生理性別身分之認同
人格權乃我國憲法及兩公約保障之基本權利,而基於生理特徵之男女身分認同,亦屬人格權部份。本次提案,透過修法手段,去除法律條文中之「父親」、「母親」、「祖父母」等尊稱,消滅帶有生理特徵之位尊稱用語,但,相關孝稱,實屬我國文化傳統部份,一位女性並非不能以作為「母親」為榮,而另一位女性亦非不得以身為「祖母」為榮,且父母、祖父母等位稱更多有在民眾祖上宗祠、族譜、墓碑上使用。
刪除法律對於祖上之孝稱,等同強迫國民抹殺對祖上之身份認同。我們堅決反對政府透過法律手段,強迫國民成為數典忘祖之輩!

4.婚姻與家庭制度性保障與父母教育監督權利入憲
依我國憲法,婚姻與家庭屬於制度性保障,並依聯合國兩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政府有確保子女得接受符合父母信仰及道德教育之義務。我們要求,立即將現行婚姻與家庭親屬制度明文入憲,並於憲法納入父母監督教育機關與授受內容之權利,且各級教育機關與教師之評鑑須由父母為之。
台中市「為下一代幸福」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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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邀台中市市議員候選人 參加簽署「為下一代幸福」宣言
我們殷切希望祝福我們的大台中,讓我們一起攜手同心,讓這美麗的城市,因為婚姻家庭價值的被看重,因為弱勢與貧富差距的拉近,成為全世界幸福快樂指數最高的城市。
轉眼距離台中市市議員選舉日期已近,策盟僅代表大台中教會十數萬名弟兄姐妹,邀請市議員候選人與本會共同支持並簽署「為下一代幸福」宣言;希望藉此機會了解候選人對於本會所看重的婚姻家庭、關懷貧窮弱勢、高齡社會、青少年全人關懷、預防愛滋毒品滋長、墮胎防治、打造台中社會成為友善家庭的環境…等重要議題的政見; 讓眾牧者可以向其會眾分享您的支持,會眾也將向其家人、朋友、同事、鄰居講述市議員候選人治市的胸襟及理念。
理事長:台中思恩堂 杜明達 主任牧師 策盟教會 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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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下一代幸福」宣 言 簽 署 書 

■ 兒童青少年是台灣未來的希望,提供他們健康的成長環境是社會共同的責任,
世界各先進國家無不將兒少保護視為國家發展的首要政策及政績關鍵指標。
 
■ 兒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性無可取代,我願意成為兒少幸福守護者,承諾當選後支持並積極推動下列政策: 
一、反毒:積極防止毒品進入校園,具體落實校園反毒宣導。 
二、反色情:積極防止色情資訊污染兒童青少年,加強落實媒體分級及監督機制,防止有害資訊荼毒下一代。 
三、防愛滋:加強兒童青少年對愛滋病及其傳染途徑之正確認知,具體落實校園防治宣導。 
四、健康家庭:具體落實婚前教育、促進健康婚姻關係、降低離婚率、提高生育率並積極推動家庭教育。 
五、好教育:確保兒童青少年免於飢餓、恐懼、失學之危難,建立良好的品格與健康的性、愛、婚姻觀念。